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安排

发布者:徐良生发布时间:2023-04-17浏览次数:10

各位考生:

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,现将我院各专业综合(面试)考核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招收名额

我院今年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3个,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(双少)计划2个,根据考生报名以及资格审查情况,各专业的具体招生指标见附件1

二、现场确认

(一)时间:2023422日(周六)900-1130时。

(二)地点:中南财经政法大学(南湖校区)文泉楼南207室。

(三)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:

1.身份证原件。

2.学士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(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,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)或证明书。

3.提交1份《学历认证报告》或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。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报到时,须提交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”出具的认证报告。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(http://www.cscse.edu.cn)。

4.《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》(见附件2),基本信息需考生提前填写完。

(四)重要提示:

1.未通过我院报名资格审查的,不得参加现场确认。

2.现场确认所有环节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的,视同本人放弃考试资格。

3.确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,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。

三、综合考核

专项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考生同时参加考核。

(一)考核时间及地点

见附件3

(二)考核方式

采取现场面试考核,包括考生自述、考生抽题、考生回答、专家提问等环节。

(三)考核科目:二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(每门满分均为100分)。

(四)注意事项:

1.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,提前15分钟到达候场地点。

2.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考核的,视同放弃。

四、录取

(一)根据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,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。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。

考生总成绩=材料审核成绩+综合考核总成绩。

(二)未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弃权,不予录取;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
未尽事宜后续会继续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,请大家及时关注网站通知。

咨询电话:027-88386697

附件1: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—考核”制招生计划指标.docx

附件2: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记录表.doc

附件3: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“申请—考核”制招生综合考核安排表.docx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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